各部門、各系:
為規範我校的詢價采購工作,現對詢價采購作以下指引:
一、采購管理部門的操作流程
1、項目部門根據項目需要或年度預算,在采購管理系統填報“采購申請”,同步上傳具體采購需求(包括産品規格、數量、功能、參數及技術與商務要求等)以及采購預算(在年度預算内,需提供部門預算複印件)。
2、采購管理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出的采購要求,進行校内網挂網公示,公示時間為7天(日曆日)。
3、供應商根據校内網的挂網采購需求進行報價響應,采購管理部門向供應商發出“詢價文件”(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)。
4、按規定時間接收供應商“報價文件”(紙質報價單與公司營業執照需要蓋章公司公章,寄出文件需要密封),要求每個詢價項目隻允許供應商作一次報價,從詢價文件發出至截止時間不得少于三個工作日。
5、成立詢價小組。詢價小組人數為3人以上的單數。詢價小組根據符合業務需求、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合理低價的原則,對供應商遞交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,确定成交供應商。詢價小組成員于開标當天對報價文件進行評審,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評選出中标供應商。
6、填寫《詢價采購評議表》經由相關部門和學校領導審批。
7、根據詢價文件内容與要求,由項目部門草拟合同并按學校規定進行合同會簽。
8、簽訂合同、履約、驗收、結算。
二、項目部門完成采購後,将《詢價(談判)采購評議表》、論證報告(原件)、過會文件(複印件)、采購需求(原件)、合同審批表(打印件)、合同(原件)、驗收報告(原件)整理完整移交采購管理部門進行資料存檔。
三、适用金額:3萬-10萬以下(不含10萬)。
對上述指引,如有疑問請咨詢采購管理部門(0757-83313676)。
資産管理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