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學院、各班級:
根據學校校曆安排以及放假通知,現我校組織在2022年7月11日-7月13日進行2021-2022學年第二學期教學最後周期末考試,請全體考生認真複習,按照考試安排參加考試,并遵守考場紀律,營造良好考風,交出誠信滿意的答卷。現将期末考試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試時間
1. 考查課程由任課老師安排随堂進行考核;
2. 專業課考試課程考試時間及地點見各學院通知(見附件)。
3. 公共課考試課程安排統考,時間如下:
(1)《高等數學(三)》:7月11日8:20-10:20(高明校區)。(2)《應用數學》《應用數學(二)》:7月11日10:30-12:30(高明、南海校區)。考試安排見附件。
二、考試須知
1.每位考生應嚴肅認真對待考試,遵守考場規則。凡考試違紀或作弊者,課程成績以零分計,不予補考,并按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處分、留校察看、開除學籍的處分。處分記錄記入學生個人檔案。
2.考生須持有效證件考試(學生證或身份證),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,開考後60分鐘方可提前交卷。
3.考生應按疫情防控要求,佩戴口罩,按學院或任課老師指定順序隔位就座,每場考試結束後迅速離場。
4.禁帶手機或其他電子通訊工具進考場考試,已帶進考場的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并放置在指定地點(講台兩側或手機袋内),嚴禁帶進座位,否則按違紀或作弊處理。
5.不得夾帶與考試内容相關的文字材料如書籍、筆記本、紙張等物品,不得使用、傳遞、抄襲考試資料;不得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内容相關的資料。不得在考試過程中左顧右盼、旁窺、交頭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勢;不得與他人交換試卷;不得多拿或帶走試卷、答卷、草稿紙等。教師在閱卷時發現試卷答案明顯雷同的,經核實後可事後認定作弊行為。
6. 讓他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試、組建自媒體平台用于作弊用途者,一經發現予以開除學籍處分。其他未盡事宜見《华体会体育考場規則與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相關規定。
三、其他事項
1.緩考。考生因病因傷、疫情管控等特殊原因請假不能參加考試者,跟班重修與本班課程沖突者,須提前申請緩考。不申請緩考或申請未獲批準而不參加考試的視為曠考,課程以零分計,不予補考,須重修該課程。申請辦法:在教務系統内發起緩考申請——上傳請假或相關證明——選擇送審給本院教務員。緩考與下學期初補考同時進行。
2.重修。學生因平時上課缺交作業、上課缺課達到應交作業或應修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任課老師可不予組織考試,成績标記為 “缺交作業”、“曠考”,按零分計,不予補考,須重修該課程。
3.因休學、參軍離校不考試者,成績标記“異動未考”,該課程成績作廢。因轉專業前已在原專業修完本課程者,成績标記“免修”,該課程成績作廢。服役退伍學生免修體育課程,經向教務部學籍備案後認定80分。
四、成績公布複核時間:7月20日12:00後在教務系統開放成績查詢,到9月20日為止學生自行登錄查看成績,如有異議可申請試卷成績複查(在教務系統内申請)。逾期不再受理成績複核。
五、補考時間:下學期開學前兩周組織補考,請相關同學留意學院通知安排。公共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(任選課)沒選或不及格者,不組織補考,請相關同學留意在開學第一周内在教務系統進行任選課補選,以補足畢業所需選修學分。特别注意:學生畢業前必須所有必修和限選課全部及格,同時獲得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達到的畢業選修學分數,缺一不可畢業。
教務部 2022年7月8日
附:
期末考試安排表(紡織學院、服裝學院、智能制造學院、商學院、輕工與材料學院(new!)、外語外貿學院、信息工程學院、藝術設計學院、教育學院、汽車與交通學院)